于艳律师为全市调委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暨东海渔嫂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开展法律培训 时间:2020-07-17 为全面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7月16日下午,舟山市司法局组织举办了全市调委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暨东海渔嫂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本所于艳律师受邀为培训班学员开展了一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修订法条解读》知识讲座。于律师就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过错损害赔偿、婚姻的撤销、家事代理权、离婚冷静期、亲子关系诉讼、收养编和子女抚养原则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为调解员依法调解提供了法律支持。通过此次培训,使培训班学员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修订的法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他们在解决相关矛盾纠纷中的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讲解贴切,操作运用性强,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